固定资产的非正常报废损失,其进项税额需要做转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固定资产的非正常报废损失,不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其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
直运商品委托代销销售成本计价法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按最早购入的商品进价作为出售或发出商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即先购入先销售。因此,每次发出的商品都假定是库存最久的存货,期末库存则是最近购入的商品。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先入库必须先发出的商品,如易变质的鲜活商品。
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可以逐笔结转,不需计算商品单价,但工作量较大,如购进批次
多,而单价又各异,则计算工作较为复杂,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简单的企业。
(二)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以每种商品库存数量和金额计算出加权平均单价,再以平均单价乘以销售数量和期末库存金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期初库存金额+本期购入金额)/(期初库存数量+本期购入数量)
本期商品销售成本=本期销售数量×加权平均单价期末库存金额=期末库存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商品销售成本比较均衡,计算结果亦较准确,但工作量较大,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较少,前后进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
(三)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在每次购入商品以后,根据库存数量及总成本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
移动加权平均单价=(结存金额+购进金额)/(结存数量+购进数量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比较均衡,但也存在企业经营商品品种多,每月进销业务频繁
时计算工作量较大的问题。一般适用于品种简单,前后进货单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
(四)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以每一批商品的实际进价作为计算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每批商品销售成本=每批商品销售数量×该批商品实际进货单价
采用个别计价法,会计部门应按进货批次设置商品明细账;业务部门应在发货单上注明进货批次;仓库部门应按进货批次分别堆放商品。
这种方法便于逐笔结转商品销售成本,计算比较正确,但工作量较大,适用于直运商品和进货批次少、销售能分清进货批次的商品。
(五)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按照每一种库存商品的最后购进的商品进价成本作为计算商品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时,先按最后一次购进的进货单价计算,最后一次购进的商品销完了以后,再依次向上一次推进计算。
(六)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一种对商品销售成本估算的方法。即用估计的毛利率(按上季实际毛利率或本季计划毛利率)计算商品销售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商品销售成本=本月商品销售额×[1-上季实际(或本季计划)毛利率
采用毛利率法,计算手续简便,但计算的商品销售成本不够准确,因为这种方法是按照企业全部商品或大类商品计算的。通常只有在季度的*9、第二两个月采用,季末应选用其他五种成本计算方法中的一种进行调整。一般适宜于经营品种较多,月度计算商品销售成本有困难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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