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包单位?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发包单位是甲方吗?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甲方”是什么意思?“甲方”是指代用词,一般为合同的出资方或委托方。“乙方”是被委托方。所以也就是说,假如你是施工单位,那么你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建设单位就是你的甲方;假如你和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那么总包方就是你的甲方。在总包项目部,通常称建设单位(即业主或发包方)为甲方。同样,我们下面的分包公司,称我们为甲方。
总而言之,记住一点,出钱的一定是甲方,谁给钱谁就是甲方。
而在这里面建设单位就是甲方,发包方则一般是被委托方,也就是乙方。因为建设单位可以理解为出资单位,即业主,就是这个大楼是给谁盖的。或者说建设单位就是拿钱出来给施工单位,让施工单位给盖房子的。发包方一般情况下指的就是业主,但工程允许分包时,他有可能是总包方。